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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第二次入库工作的通知

2015年11月05日 

为做好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学初第一次入库失败,可以申请第二次入库的通知。

一、做好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更新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一)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由于本工作涉及学生在2015-2016学年申请各项奖助学金的资格问题,非常重要,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广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广大[2008]214号)的有关精神,分别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评议小组)。各认定工作小组(评议小组)成员要公平公正、认真细致地开展本学院、本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二)认定工作的主要对象

2015-2016学年的大一、大二学生,自愿提出书面和网上的资格认定申请,经学院认定、学校审核通过的,录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可优先享受各项奖助贷政策。大三、大四、大五的学生,已在库的不需重复申请,不在库的或需要修改数据库资料的,必须按照大一、大二学生的要求重新申请认定。

(三)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

11月9日——11月15日所有希望入库的学生完成书面申请(交学院)和网上申请(学工系统);

(四)认定工作的申请材料

1.学生申请入库的书面材料:

(1)《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附件1)

(2)《广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附件2,只用于学院审核阶段)

(3)低保证、残疾证、病历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有时间延续性的材料,要有近三个月的新情况)。

2.学生申请入库的网上材料:(提交后不可更改)

(1)《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2)上传附件:低保证、残疾证、病历等相关证明,特殊情况说明。

网上申请路径:学生用个人账户登录校园网学工系统“学生资助”-“申请”-“填写申请表格”-“经济困难生认定”。

3.学院交学生处的书面材料:1.(1)、(3)。

请学院认真审核材料,将真实、完整、无涂改的申请材料汇总后按学号顺序升序排列,用铅笔在右上角编号。

(五)认定工作的规范程序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

2.班级民主评议,网上审核,公示3天;

3.学院民主评定,网上审核,公示3天;

4.学校审核认定,网上审核,公示3天。

(六)认定工作的注意事项

1.认定工作时间要求严格。请各学院通知需申请入库的学生务必按时申请,逾期者将无法申请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有关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和勤工岗位等资助项目。

2.学院要充分利用网络和宣传栏开展认定工作的宣传,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和导师召开学院大会、年级大会或班会,让全体学生了解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学院在认定工作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应注意适当保护学生个人隐私,防止学生重要信息的外泄。

4.所有申请材料都应该内容真实、完整、规范,如有故意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申报入库资格,并给予批评教育。

5.要求学生如实填写《调查表》和《认定申请表》。要求《调查表》必须经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确认。《调查表》盖章的同时必须留下民政部门经办人的姓名和办公电话,以便学校联系审核。凡是《调查表》缺民政部门经办人姓名或缺办公联系电话(含电话无效)的均视为无效,学校将不受理该学生的认定申请。

6.联系人:学工办林敏老师020-39366912

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1.《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2.《广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1:

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学生本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学院


班级

级 班

学制


学号


政治面貌


入学前户口

□城镇 □农村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口数


毕业学校


个人特长


孤残

□是 □否

单亲

□是 □否

烈士子女

□是 □否

家庭信息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学生在校

联系电话


家庭联系电话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_____(元),家庭人均月收入_____(元)。

学生近一年已获资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学年缴费情况:①□未缴学费 □已缴学费 ___ 元 ②□未缴住宿费 □已缴住宿费 ___ 元

家庭提供生活费 ___ 元/月 ,在校需消费 ___ 元/月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______________。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_________。家庭欠债情况:_______。

是否低保户或一、二级残疾者,广州户籍的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或疾故军人家属、低收入家庭__。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信息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元/月。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办公联系电话

__(区号)_____________

《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填写说明

1、 填表对象:广州大学需要申请资助的大一、大二本科生。即新生入学申请和二年级学生资格重审。其他年级本科生如需重新申请资助资格的应填写此表。

2、 此表每一项内容都必须如实完整填写,确实没有的内容应划斜线“/”表示,否则按无效处理。

3、 此表家庭成员一栏不用填本人情况,如家庭成员超过5人的,请附页说明,并由经办民政部门盖章确认。

4、 此表签名处应由本人亲笔填写,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5、 此表民政部门信息须由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农)乡镇或(城)街道以上的民政部门填写盖章,(农)村委会或(城)居委会的信息无效,漏填、代填无效。

6、 如有特殊情况,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送审,如低保证、残疾证、有关民政部门证明、病历等。如证明材料不齐全或证明材料不清晰,则此次申请无效。

7、 此表确认的填表时间是当年7月至9月,过期无效。

8、 此表一式两份,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附件2:

广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情况

姓名


性别


家庭人均月收入

元/月

学院


班级


学号


学制


身份证号码


在校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家庭联系电话

--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未获资助 □已获资助___元。

本学年缴费情况:①□未缴学费 □已缴学费___元;②□未缴住宿费 □已缴住宿费___元。家庭提供生活费___元/月,在校需消费___元/月。

申请认定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陈述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B.家庭经济困难

□ C.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 D.家庭经济不困难

认定意见

学院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学院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_________。

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意见

经学生所在学院提请,本中心认真核实,

□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孤儿、单亲、低保户、烈士子女、家庭成员残疾及患重病的,要求附相关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