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读检查情况登记表.doc
自我校整体进入大学城以来,学生的作息制度和以往有了很大的改变,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在全校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习惯,从而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现就学生早读、晚自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通过学生早读、晚自修制度帮助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习惯;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减少校园和宿舍不良风气的产生和形成。
1、学生早读、晚自修工作由学校教务处、学生处牵头,各学院尤其是教务办、学工办具体落实,从而实现齐抓共管,达到有序的安排和有效的监督。
2、教务处及各学院教务办应具体做好学生早读、晚自修的场地的统筹安排,并检查落实学生早读、晚自修制度的切实施行。
3、各学院学工办在学校学生处的督促下,负责检查学生早读、晚自修的出勤情况并定期将检查情况送学生处。
4、由学生处会同校团委和公寓中心组织学生干部对学生在宿舍晚自修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5、学生早读时间:每周周二至周五7:50——8:20
晚自修时间:每周周一至周四19:00——21:30
在学校统一安排的自修课室或可保证学习的图书馆、宿舍等
1、学生早读、晚自修制度是我校学风建设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各有关部门应切实组织和安排,真正使学生早读、晚自修工作落到实处。
2、各学院在组织检查学生早读、晚自修工作的过程中,应根据本学院的专业设置和学生的具体实际,科学统一安排学生早读和晚自修的学习内容。
3、从本学期开始,我校学生早读、晚自修工作应坚持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由各学院学工办负责保存。学校将在学期末进行抽查。
4、学生在自修时间应认真学习,不得有无故外出、酗酒、打牌、玩游戏、上网聊天等与学习无关的行为。
5、在一个学期内,早读、晚自修缺勤10次以上的学生,由学院通报批评。
时间:May 9, 2010 11:00:00 P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