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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作息管理的通知

2018年05月17日 

广 广大〔2006〕201号 签发人:赖卫华

校属各有关单位:

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为了规范我校学生的住宿管理,维护学生公寓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确保同学们能够安心学习和生活,学校决定在新学期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的作息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学生公寓作息时间管理

根据学校公布的学生住宿作息时间要求,学生公寓内周一至周四以及周日晚23:30熄灯,周五、周六晚熄灯时间延 长至凌晨1:00。各宿舍学生应按时返回宿舍,在规定的熄灯时间内熄灯就寝。对于不按时熄灯的宿舍,将依照情节轻重给予教育督促、反馈学院、公开批评直至 纪律处分。晚归的学生一律要出示校园卡,由各楼值班人员进行详细的登记;对拒不出示校园卡或弄虚作假的晚归者,将视情节轻重报相关学院和部门给予处理。

二、严格学生公寓网络管理

为保证学生的休息时间,学校网络中心将依照学生作息时间,统一开通和关闭公寓内网络系统。根据教育部门的要求,校园内一律由学校负责接通教育系统网络,对于学生宿舍内少数同学自行安装的社会网(如电信网、有线电视网等),要求开学后一个月内自行到相应的网络供应商处取消。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在9月4-30日通过班会、宣传栏等方式,将上述要求通知到每位学生,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制定有效的措施予以配合。

2、学校成立由学生处、保卫处、网络中心、公寓中心组成的领导小组,从10月8日起,对学生公寓和各学院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各学院也要成立相应的检查小组,对本学院学生宿舍的作息情况进行检查。

3、各学院和公寓中心要切实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将学生在公寓的行为表现与综合测评紧密结合起来,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广州大学办公室 2006年9月22日印发

时间:May 9, 2010 11:04:0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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