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学初第一次入库失败,可以申请第二次入库的通知。
一、做好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更新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一)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
由于本工作涉及学生在2015-2016学年申请各项奖助学金的资格问题,非常重要,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广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试行)》(广大[2008]214号)的有关精神,分别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小组)和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评议小组)。各认定工作小组(评议小组)成员要公平公正、认真细致地开展本学院、本班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二)认定工作的主要对象
2015-2016学年的大一、大二学生,自愿提出书面和网上的资格认定申请,经学院认定、学校审核通过的,录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可优先享受各项奖助贷政策。大三、大四、大五的学生,已在库的不需重复申请,不在库的或需要修改数据库资料的,必须按照大一、大二学生的要求重新申请认定。
(三)认定工作的时间安排
11月9日——11月15日所有希望入库的学生完成书面申请(交学院)和网上申请(学工系统);
(四)认定工作的申请材料
1.学生申请入库的书面材料:
(1)《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一份;(附件1)
(2)《广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附件2,只用于学院审核阶段)
(3)低保证、残疾证、病历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有时间延续性的材料,要有近三个月的新情况)。
2.学生申请入库的网上材料:(提交后不可更改)
(1)《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2)上传附件:低保证、残疾证、病历等相关证明,特殊情况说明。
网上申请路径:学生用个人账户登录校园网学工系统“学生资助”-“申请”-“填写申请表格”-“经济困难生认定”。
3.学院交学生处的书面材料:1.(1)、(3)。
请学院认真审核材料,将真实、完整、无涂改的申请材料汇总后按学号顺序升序排列,用铅笔在右上角编号。
(五)认定工作的规范程序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
2.班级民主评议,网上审核,公示3天;
3.学院民主评定,网上审核,公示3天;
4.学校审核认定,网上审核,公示3天。
(六)认定工作的注意事项
1.认定工作时间要求严格。请各学院通知需申请入库的学生务必按时申请,逾期者将无法申请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有关奖学金、助学金、贷款和勤工岗位等资助项目。
2.学院要充分利用网络和宣传栏开展认定工作的宣传,通过辅导员、班主任和导师召开学院大会、年级大会或班会,让全体学生了解认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3.学院在认定工作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应注意适当保护学生个人隐私,防止学生重要信息的外泄。
4.所有申请材料都应该内容真实、完整、规范,如有故意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申报入库资格,并给予批评教育。
5.要求学生如实填写《调查表》和《认定申请表》。要求《调查表》必须经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确认。《调查表》盖章的同时必须留下民政部门经办人的姓名和办公电话,以便学校联系审核。凡是《调查表》缺民政部门经办人姓名或缺办公联系电话(含电话无效)的均视为无效,学校将不受理该学生的认定申请。
6.联系人:学工办林敏老师020-39366912
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1.《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2.《广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1:
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学生本人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
学院 |
|
班级 |
级 班 |
学制 |
|
学号 |
|
政治面貌 |
|
入学前户口 |
□城镇 □农村 |
身份证号码 |
|
家庭人口数 |
|
毕业学校 |
|
个人特长 |
|
孤残 |
□是 □否 |
单亲 |
□是 □否 |
烈士子女 |
□是 □否 |
家庭信息 |
家庭地址 |
|
邮政编码 |
|
学生在校 联系电话 |
|
家庭联系电话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学习)单位 |
年收入(元) |
健康状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 |
家庭人均年收入_____(元),家庭人均月收入_____(元)。 学生近一年已获资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学年缴费情况:①□未缴学费 □已缴学费 ___ 元 ②□未缴住宿费 □已缴住宿费 ___ 元 家庭提供生活费 ___ 元/月 ,在校需消费 ___ 元/月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______________。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_________。家庭欠债情况:_______。 是否低保户或一、二级残疾者,广州户籍的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或疾故军人家属、低收入家庭__。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信息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元/月。 单位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
经办人姓名 |
|
经办人办公联系电话 |
__(区号)_____________ |
《广州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填写说明
1、 填表对象:广州大学需要申请资助的大一、大二本科生。即新生入学申请和二年级学生资格重审。其他年级本科生如需重新申请资助资格的应填写此表。
2、 此表每一项内容都必须如实完整填写,确实没有的内容应划斜线“/”表示,否则按无效处理。
3、 此表家庭成员一栏不用填本人情况,如家庭成员超过5人的,请附页说明,并由经办民政部门盖章确认。
4、 此表签名处应由本人亲笔填写,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5、 此表民政部门信息须由学生家庭所在地的(农)乡镇或(城)街道以上的民政部门填写盖章,(农)村委会或(城)居委会的信息无效,漏填、代填无效。
6、 如有特殊情况,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起送审,如低保证、残疾证、有关民政部门证明、病历等。如证明材料不齐全或证明材料不清晰,则此次申请无效。
7、 此表确认的填表时间是当年7月至9月,过期无效。
8、 此表一式两份,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附件2:
广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情况 |
姓名 |
|
性别 |
|
家庭人均月收入 |
元/月 |
学院 |
|
班级 |
|
学号 |
|
学制 |
|
身份证号码 |
|
在校联系电话 |
|
家庭地址 |
|
家庭联系电话 |
-- |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
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未获资助 □已获资助___元。 本学年缴费情况:①□未缴学费 □已缴学费___元;②□未缴住宿费 □已缴住宿费___元。家庭提供生活费___元/月,在校需消费___元/月。 申请认定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承诺上述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
民主评议 |
推荐档次 |
□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
陈述理由 |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 B.家庭经济困难 |
□ C.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
□ D.家庭经济不困难 |
认定意见 |
学院意见 |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学院认真审核后, □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_________。 工作小组组长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意见 |
经学生所在学院提请,本中心认真核实, □ 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调整为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孤儿、单亲、低保户、烈士子女、家庭成员残疾及患重病的,要求附相关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