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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5年09月25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和对象:

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发放范围为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不含一年级新生)。

2015-2016学年励志奖学金发放范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不含一年级新生)。

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发放范围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发放名额、标准:

国家奖学金名额指标68人,额度为每人8000元。

励志奖学金名额指标1410人,额度为每人5000元。

国家助学金名额指标6100人,额度为每人3000元。

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得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可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获得广东文化基金助学金的学生,不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参考附件说明)

按我校学生手册规定,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则不再重复获得学校综合奖学金。

三、申请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4、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5、在校期间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5%且各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的特别优秀学生。

6、根据学校要求,请学院在国家奖学金的推荐人选中推荐校内“十佳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好,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4、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5、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品学兼优,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班级前30%,各科平均分达到70分,无补考科目。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只考虑我校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的在库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任何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校内外公益活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原则上优先考虑我校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的在库学生。

四、申请、审批程序及发放办法: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其中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需在“广大—学工系统—学生资助”网上申请和书面同时进行;国家助学金只需在网上申请和审核);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提交本人上一学年各科学业成绩(成绩单由学院教务办打印并盖章确认)。

2、由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奖(助)学生名单后,在学院内公示5天,将已公示无争议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学生名单及其申请材料报学校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学生申请资料后,将在校内公示5天。

3、学生处将已公示且无争议的学生名单报校领导和省教育厅审批后,正式确定我校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

4、学校根据上级财政拔款情况,按照到款额度将获奖(受助)学生的奖、助学金通过学生工行卡划款发放。

五、名额分配

根据各学院、二级学院的学生人数及困难学生人数比例,具体名额预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

三金合计

1

生命学院

2

41

220

263

六、工作要求:

1、学院要加强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评审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评审标准、评审程序组织评报工作。

2、学院要认真摸查、深入了解本学院学生思想表现、学习生活情况及经济困难情况。对学生申请材料中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品德表现等内容要进行认真审核,并反映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或《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院系(审核)意见”栏上。对表格填写不规范、缺漏或材料不齐全的,要通知学生及时更正或补办。

3、各学院、二级学院要加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评审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4、国家助学金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选在本学年内没有享受过其他项目资助的学生。

5、国家奖学金的评审材料上交时间要求在10月12日上午11:00前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资料上交时间要求在10月19日上午11:00前完成。(时间紧迫,务必按时上交所有资料)由学生处汇总后上交到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资料填写要求:《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表格各一式一份。必须严格按照要求统一使用附件中的《(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不得作任何更改,不得使用自制表格。表格只能打印,不得复印。表格填写不得作任何涂改,一人一表,每份限A4纸一页(双面)。(请严格按附件的填表要求操作)

七、上报学生处的材料:

国家奖学金:

①《(2014—201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成绩单复印件(学院教务办盖章);

③ 《2014-2015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④ 《2014-2015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书面版);

国家励志奖学金:

① 《(2014—201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② 《2014-2015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③ 《2014-2015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书面版);

国家助学金:

① 《2015-2016学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电子版);

② 《2015-2016学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表》(书面版);

备注:

1.学工系统开放时间:9月25日-10月8日学生申请,10月8-12日学院审核。

2.请学院上报资料前认真核对申请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和学号,避免发放奖、助学金入帐时出现错误。

联系人:学工办林敏老师020-39366912

附件:

1.《(2014—201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2014—201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15—2016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只需网上填报)

4.《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获奖(助)学生初审名单表》(附件Excel表格)

5.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填表要求(经验总结,请认真阅读!)

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5年9月25日

(2014―201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入学时间


班级


学号


身份证号


经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程度

□一般困难 □困难 □特殊困难

家庭情况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人均月收入(元)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评综

情合

况测

总人数: ;学习成绩排名: ;综合考评排名: 。

上述采用的排名排序为□按专业 □按年级 □按班级(只可勾选一种)

获奖时间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其中,院级奖励 项;校级奖励 项;校级以上奖励 项

申请理由(家庭情况、在校表现,300-500字)


申请理由(家庭情况、在校表现,300-500字)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同意。

(院系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现报请批准该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广东省教育厅 2014年版

附件5

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填表要求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要求严格,审核不过关会被省教育厅打回。为了使各学院所交表格能一次通过,提高工作效率,现把有关注意事项和具体做法作如下说明:

1.《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全部采用打印版,以避免手写出现错字涂改现象。表格为A4纸一页,正反两面,打印表格不要倾斜,不得随意增加页数。请严格按照教育厅下发的表格填写,不能有任何形式的改动。学生在表格中填写的内容统一用“小4号、宋体字、1.5行距、不加粗”。表格填写应完整、清晰、不涂改。

2. 日期栏和签名栏全部手签(包括领导签名),需要打钩的栏目全部手钩。《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申请理由、推荐理由、院系意见这三个栏目的日期分别为2015年9月30日、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2日。《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申请理由、院系意见这二个栏目的日期分别为2015年9月30日、2015年10月12日。

3.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基本情况填写说明:①学校统一填写“广州大学”,院系应填写学院全称,例如“经济与统计学院”;② 姓名一定要严格核实,避免上报名单后发回姓名错误的证书(曾经因为错误申请更改,过程很曲折繁锁,但最后也没改回来),姓名中间不能有空格;③出生年月和获奖情况的日期都要写出年月,例如“1998年2月”,入学时间写入学当年的9月即可(例如“2014年9月”),都不用写日;④政治面貌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或其他社团身份;⑤民族不用写“族”字,如汉族的写“汉”即可;⑥专业直接写专业名称,不用写“专业”二字,班极直接写班级名称,如“13会计2班”,学制写大写的学年,如四年制的写“四年“即可,联系电话优先写学生在校手机(11位数字),如写座机请加区号,如020-39366257;⑦身份证号码让学生填写好后仔细核对(18位数字),避免出现任何错误(国家奖学金的表格上交到教育厅时,要一个个数字读出来核对);⑧学习情况、家庭人口总数、家庭人均月收入、综合测评的内容都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宜超过800元;⑨家庭住址应具体写到门牌号;⑩成绩排名和综测排名要求一样,国家奖学金都要在5%以内,国家励志奖学金都要在30%以内,同一班级的学生必须采用同一评选范围。

4. 《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严格:①学生填写获奖情况的项目时,不能空白,最少应有一项是上一学年获得的 ,项目较多的精选近期的四个即可,不宜再增加项目,直接写获奖项目的名称,不要加引号,如获得励志奖学金的,颁奖单位应写“广东省教育厅”;②申请理由200字左右,应当全面详实地反映学生的优异表现,分三段表述(即在校学业表现、创新竞赛能力成果、任职社会实践等综合表现),不要用书信体,不要只列发表的文章或成果;③推荐理由100字左右,可以从申请理由中概括出来,应体现每名申请者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现雷同,最后得出结论“该生申请理由情况属实,同意推荐”,;④院系意见70字左右,可以从申请理由中概括出来,明确评价申请者各方面表现,最后得出结论:“同意推荐”。上述所有内容可以全部由学生写出,只提醒学生在推荐理由和院系意见那里以第三者角度对自己进行评价,称呼写成“该生”。

5. 《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求严格:①学生填写获奖情况的项目时,不能空白,最少应有一项是上一学年获得的 ,项目较多的精选近期的四个即可,不宜再增加项目,直接写获奖项目的名称,不要加引号,如获得励志奖学金的,颁奖单位应写“广东省教育厅”;②申请理由300-500字,应当全面详实地反映学生的优秀表现,分三段表述(即家庭困难情况概述、在校学业任职表现、社会实践等综合表现),不要用书信体,不要只列发表的文章或成果。

6. 学院公章一定要盖清楚。

7. 把《2014-2015学年度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请按学号顺序排列)加盖学院公章后放在申请审批表的最上边,上交的表格要按初审名单表的顺序排好序,并用铅笔在表格左上表标注序号。

8. 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上报材料经评审后不予退回,各学院根据需要自行准备存档材料。

因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对所交表格做出了严格规定,特做此说明,请各学院能谅解、理解并支持。

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