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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安全指引

2010年04月13日 

为营造良好的第二课堂氛围,充分发挥课外活动在学生素质提高中的重要作用,实现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我院学生课外活动的思想 性、专业性和群众性,以达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目的,现制定《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安全指引》,请我院参加学生课外活动的社团 与学生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要求:1、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原则上安排在非上课时间,活动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

2、学生课外活动须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不得擅自组织内容不健康,违反校纪校规的活动。

3、学生课外活动须严格实行审批制度,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的活动须经班主任和学院领导的同意。

4、学生课外活动须有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活动方案,并要针对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制定安全预案,活动结束须及时总结。

5、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须以安全为前提,活动须明确负责人及安全责任,活动范围原则上应在校园内开展。若为校外活动,应事先经得学院有关领导的同意,活动开始前要做好离校安全的防范工作,组织好活动前的安全教育与安全防范训练。

6、学生课外活动的开展提倡勤俭节约,活动过程中小组成员间要做到团结协作,注意保护活动周围的环境,活动中正确使用和尽心保养开展活动所需的设施,器材等。

7、学生课外活动须按计划认真开展,切实保证活动效果和质量,妥善保存活动资料和图片等,对影响较好、意义较大的活动,经学院讨论研究可适当给予表彰奖励。

8、学生课外活动要注意加强防范意识,避免单独行动,提高警惕,多加考虑社会上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上当受骗。

广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工办

2010年4月13日